重庆南岸区财政局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
重庆市南岸区财政局 关于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的通知(南岸财文[2019]314号)
广大会计人员:
按照重庆市财政局的统一要求,为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特开展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工作。本次采集的信息将作为全市会计人员参加职称考评、人才选拔培养、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请符合采集对象的会计人员在2019年8月31日之前,按照属地化的原则,由会计人员自行网上填报(或修改)并上传相关资料。
一、采集对象
在重庆范围内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或没有从事会计工作但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原则上应按照工作所在地进行属地化采集,如没有工作,应按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学校所在地任选其一进行采集。
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
1. 出纳;
2. 稽核;
3. 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
4. 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
5. 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
6. 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
7. 会计监督;
8. 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
9. 其他会计工作;
备注: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二、网上填报进入顺序
重庆市财政局官网(http://czj.cq.gov.cn/html/bsfw/)——服务事项——会计服务——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系统入口。
三、咨询电话
南岸区财政局咨询电话:62988007
重庆市财政局服务热线:67575141、63216182、63216190、63216191、6321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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