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属重点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属重点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渝财会〔2015〕44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属重点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市属重点企业: 根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属重点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渝财会〔2015〕44号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属重点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
市属重点企业:
根据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高端会计人才培养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渝财会〔2013〕20号)和财政部《关于实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的通知》(财会〔2013〕5号)的规定,为提升培训质量,经请示财政部会计司并与培训学院协商,今年我市拟实行分行业选拔人员专题设计培养。现将我市市属重点企业素质提升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属国有重点企业财务部门负责人及所属企业财务总监、或总会;重点企业财务总监、或总会、或财务部长。参培人员计划分配数附后。
二、培训内容
按照财政部统一要求,培训内容为“改革与发展、新政策新法规、财务管理素养、国际化视野、领导力提升和交流实践”等,具体培训内容由市财政局与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细化。
三、培训地点、时间
培训地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培训时间:2015年10月8日-13日,6天,8日报到。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2015年8月15日至8月31日,登陆“重庆会计之家”(http://www.cqczkj.gov.cn)网站报名,在“会计人才培养选拔考试”栏目下“总会素质提升培训报名”栏中申报。请认真填报《重庆市市属重点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申报表》(见附件),经单位盖章,于8月26日—9月4日前报市财政局会计处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此培训已纳入财政部全国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素质提升工程计划,培训合格由财政部会计司和培训学院发给培训证书,并免2015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二)学习培训费由财政部门承担。培训食宿、差旅等其他费用由参培人员单位按有关规定报销。
(三)凡参加培训者,学习结束后10天内需提交500字以上的学习心得,并登陆原“报名口”提交心得。
(四)参加培训人员请提前安排好工作,培训期间不得请假,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充分维护和展示我市企业财务干部的形象。
(五)参加培训人员请自行前往报到。如乘飞机,建议购买报到当天13:00-16:00航班,以便接站。
联系人:黄宣洁、张铭、吉思洁
地 址: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523办公室(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
联系电话:67575523、67575551、67575549,传真:67575523。
附件:1.重庆市市属重点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名额分配表
2.重庆市市属重点企业财务人员素质提升培训项目申报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15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 重庆会计网cqkjw.or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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