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度市科技奖评审
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度市科技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市科技奖评审工作,根据《重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78 号)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将做好2017年度市科技奖评审
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2017年度市科技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7年度市科技奖评审工作,根据《重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 278 号)和《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现将做好2017年度市科技奖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注重创新引领
市科技奖评审工作要根据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增强科技奖励的导向作用,通过奖励促进创新。重点奖励在市内实施转化且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行业发展具有带动作用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成果,重点奖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形成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科研成果,重点奖励通过科技创新对国家尤其是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的杰出科技人才。
二、明确奖励数量
按照《重庆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十八条“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和企业技术创新奖每年评审一次,授奖项目总数不超过180项......”的规定,根据2017年市科技奖推荐数量,参考近两年授奖情况,结合我市科技创新发展实际,按照授奖成果总数不超过推荐数量50%的原则,确定2017年市科技奖授奖成果总数不超过150项,其中,一等奖不超过23项、二等奖不超过45项,企业技术创新奖不超过2项。科技突出贡献奖、国际科技合作奖分别不超过2项。
三、加强监督管理
市科技奖评审要完善评审标准,优化评审程序,强化评审监督,完善专家遴选及管理机制,规范第三方机构管理,建立公开制度,实现科技奖管理、评审分离,保证评审机构及专家评审的独立性,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正、透明。
2017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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