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兑现工作的
重庆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接券机构: 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7〕38号),结合科技创新券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17年第二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
重庆科委关于开展2017年第二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接券机构:
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渝科委发〔2017〕38号),结合科技创新券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17年第二批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兑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范围
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创新券。
二、兑现主体
在本市辖区范围内依法成立一年以上,于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注册登记,通过接收科技资源共享创新券,为科技型企业提供研究开发、委托检验检测等科技服务的接券机构。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一)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设立,能够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服务的高等学校。
(二)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并纳入国家R&D经费统计调查范围,能够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服务的科研院所。
(三)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能够为企业提供研究开发服务的新型研发机构。
(四)具有有效CMA或CNAS资质,能够为企业提供委托检验检测服务的检测机构。
三、兑现程序
(一)提交申请。接券机构登录重庆科技资源共享平台(www.csti.cn),进入“卖家中心—交易管理—创新券兑现”栏目;点击“新增兑现”按钮,勾选需要兑现的订单;点击“提交审核”按钮后,下载打印《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并盖单位公章,报送一份至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生产力大厦1206室)。
(二)核对确认。市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接券机构提交的兑现申请进行抽查核对,提出核对意见;市科委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拟兑现创新券的单位名单和金额,并在市科委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三)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市科委和市财政局共同下达创新券专项资金计划,一次性拨付资金。
四、受理时间
本次创新券网上申请兑现受理时间截止2017年11月24日。
五、注意事项
(一)接券机构在使用创新券交易时,须上传服务合同、服务结果(研究开发服务提供证明服务真实性的相关材料、委托检验检测服务提供检测报告),经买家在线确认或系统7日后自动确认后,方可进入兑现申请环节;如拟申请兑现的订单缺少相应附件,接券机构则须在“创新券兑现”栏目补充上传。
(二)市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接券机构申请兑现订单进行抽查。对于在创新券使用和兑现过程中存在不端与失信行为的,取消其接券机构资格,取消该企业下一年度科技创新券申领资格。
(三)接券机构要核实店铺的银行开户信息,保证准确无误,以避免兑现拨付时出现异常。
联系人:向彦任67513887
(责任编辑: 重庆会计网cqkjw.or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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