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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6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证书和奖金的通知

时间:2017-07-26 08:40来源: 重庆会计之家/重庆会计网 作者:admin
关于领取2016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证书和奖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渝府发〔2017〕23号),为及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发放奖励证书和奖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证书领取办法 2017年7月

关于领取2016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证书和奖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渝府发〔2017〕23号),为及时向获奖单位和个人发放奖励证书和奖金,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证书领取办法
  2017年7月25日至8月18日,奖励证书统一由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的经办人凭单位介绍信集中领取,有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领取后分发。
  二、奖金办理及领取流程
  (一)奖金领取单位请于8月4日前将经办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单位和联系电话传真到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用于办理银行存单。
  (二)8月14日至31日,经办人凭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2016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奖金分配表》、《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收款收据》领取银行存单。
  三、奖金额度
  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10万元、二等奖5万元、三等奖2万元;企业技术创新奖10万元。
  四、有关要求
  (一)有多个获奖项目的单位,奖金统一由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集中办理奖金领取事宜;由多个单位合作完成的项目,奖金由第一完成单位负责办理奖金领取手续。
  (二)据《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奖金分配按贡献大小合理分配,获得荣誉证书的主要完成人员所得的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60%;主要完成人员和参研人员所得的奖金不低于奖金总额的90%。
  (三)获奖人或获奖项目课题组应填写奖金分配表(见附件),经获奖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方可领取奖金。如系多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奖金应共同商定合理分配,应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完成单位在奖金分配表上盖章。
  (四)获奖项目的奖金应如数发给个人,各级单位不得截留,不得挪作他用。科学技术奖的获奖奖金,不计入单位奖金总额,不征收奖金税和个人所得税。
  五、办理地点及联系方式
  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1416房间,联系人:陈春、呙永红,电话:67605832、67515573,传真:67605832。
  
  附件:

  1.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2. 2016年度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奖励项目奖金分配表
  3. 重庆市科学技术奖奖金收款收据


  
  重庆市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
  2017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 重庆会计网cqkjw.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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