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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优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

时间:2017-04-26 11:26来源: 重庆会计之家/重庆会计网 作者:admin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优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的公示 本局于2017年4月24日受理了重庆优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重庆优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申请执业许可的公示

本局于2017年4月24日受理了重庆优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提出的执业许可申请。为便于社会公众对申请情况进行监督,现将申请材料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一、申请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重庆优源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二、组织形式:普通合伙。
 
三、经营场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余一支路7号龙湖紫都城3-2幢13-19
 
四、主任会计师兼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闫生锡
 
五、该事务所共2名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1. 闫生锡,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00300790840,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1年1月~2016年9月重庆金洲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李冬梅,注册会计师证书编号:500300650821,最近5年执业经历:
 
2011年1月~2016年7月  重庆渝证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六、该事务所没有合伙人以外的注册会计师。
 
七、公示期间:2017年4月25日至5月2日(5个工作日)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上述合伙人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最近3年内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成为合伙人前1年内没有因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执业许可而被审批机关作出不予受理、不予批准或撤销许可的决定;在提出设立会计师事务所申请前,应当办理完从原所转出的手续以及退伙(股权转让)手续。
 
申请人已向本局递交了上述信息的相关证明材料。公众如认为上述公示内容存在虚假情况,欢迎向本局举报。
 
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23-67575551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邮政编码401121)。
 
                                       重庆市财政局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 重庆会计网cqkjw.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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