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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重庆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通知

时间:2017-04-03 15:05来源: 重庆会计之家/重庆会计网 作者:admin
2016年度重庆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

2016年度重庆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开展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业务主管(指导)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政部《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规定,我局将对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2016年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截至2016年6月30日,经市民政局依法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年检内容

(一)机构基本信息情况;

(二)遵守法律法规和执行有关政策情况;

(三)登记事项变更及依法履行变更登记手续情况;

(四)按章程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五)承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情况;

(六)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

(七)负责人和从业人员情况;

(八)内设机构设置情况; 

(九)党的建设工作情况;

(十)涉外活动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检查的有关情况。

三、年检方式和程序

(一)年检方式

全部采取网上年检方式进行。在年检过程中,登记管理机关认为必要也可结合进行实地检查。

(二)年检程序 

1.网上填报路径

参检单位上网登录“重庆市民政局公众信息网”(网址:http://jmz.cq.gov.cn)→点击首页中部“社会组织网上年检” 图标→进入“重庆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网上填报系统”→填写用户名:“社会组织中文全称”、密码:“1” (通用密码,进入系统后可修改)登录进入民办非企业单位基本信息页面”→点击顶部年检窗口进入填写年检信息页面→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年检→点击填写年检信息→进入2016年度工作报告录入页面→录入年检内容(填报页面左边有填报手册,可先阅读后再填报)。

非初次填写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正常登陆后→点击“年检”窗口→ 进入“填写年检信息”页面→选定当年年检任务→在已存在的年检信息栏中选择本组织《年检工作报告书》→点击“修改”图标→进入2016年度《年检工作报告书》填报页面→继续修改或填写。

2.审核步骤

在网上填写年检工作报告书各栏目内容及基本信息→填报完毕后点击 “保存”、“返回”进入填写年检信息页面→选择民办非企业单位2016年年检→再选择本单位年检报告→选择“提交年检材料”→经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在网上初审通过后→参检单位打印年检报告书→参检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直接报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报送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审查后加盖年检结论专用章→完成年检。

四、年检时限及材料报送

2017年3月初至2017年6月30日止。 

    凡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即可上网填报年检信息资料。为在规定时限内合理安排年检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业务主管单位为重庆市文化委员会、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重庆市体育局、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前完成年检(具体时间见附件);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业务主管单位年检后,及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完成年检,其他业务主管单位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在2017年6月30日前完成年检工作。

五、年检应提交的材料

(一)《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一式三份);

 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报告书》两份;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原件;

(三)根据本通知要求提交的会计师事务所财务审计报告;

(四)2015年未履行年检或2015年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在网上单独填写整改情况表;

(五)其他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

六、提供财务审计报告范围

   在年检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提供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一)按照“3年一抽查”,凡登记证书号尾号为“3”、“6”、“9”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其中获得民办非企业单位评估等级4A以上的,可免于提交审计报告);

(二)2015年未履行年检或2015年年检结论为基本合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2016年度承接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支持参与社会服务项目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七、相关要求

(一)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年检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觉履行的法定义务,各参检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民政部令第27号)规定及本《通知》要求,自觉接受和完成2016年年检。

(二)为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请各民办非企业单位如实、完整填报《民非党建工作情况年报表》。

(三)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将2016年年检工作的方式、程序、时限和要求等内容及时通知所主管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并认真履行业务主管单位工作职责,配合登记管理机关共同做好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

(四)联系方式。重庆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地址:渝北区民安大道489号;邮编:401121。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影(89188052)、王 渝(89188051)

附件: 部分业务主管单位和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年检时间表

                           重庆市民政局

2017年3月24日


附件

部分业务主管单位和直接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时间表

序号

业务主管单位

网上填报截止时间

纸质材料审查截止时间

1

直接登记

2017410

2017425

2

重庆市文化委员会

2017410

2017425

3

重庆市体育局

2017415

201755

4

重庆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17415

201755

5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415

201755

(责任编辑: 重庆会计网cqkjw.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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