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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兑现2016年度重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劵和科技型企业挂牌成

时间:2017-01-15 14:55来源: 重庆会计之家/重庆会计网 作者:admin
关于兑现2016年度重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劵和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两江新区科创局、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璧山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6〕126号),结合科

关于兑现2016年度重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劵和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的通知

各区县科委,两江新区科创局、重庆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璧山高新区创新服务中心,有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渝科委发〔2016〕126号),结合科技创新券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启动兑现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劵和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类型
   本次兑现创新券为2016年度发放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和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
   二、兑现主体
  1、2016年申领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创新券,且于2016年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的企业。
  2、2016年申领了科技型企业挂牌成长创新券,且于2016年9月27日至2017年2月15日期间在新三板或重庆OTC科技创新板挂牌成功的企业。
   三、兑现程序
   1、提交申请。登录重庆市科技型企业管理系统(http://www.csti.cn/uc/),填报2016年度年报信息、提交并通过市科委审核后,在“我的创新券”栏目下提交兑现申请、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并盖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送至所在区县(含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和璧山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再由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2、审核确认。市科委负责组织审核,会同市财政局研究确定拟兑现的企业名单和兑现金额,并在市科委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
   3、资金拨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科委和市财政局共同下达创新券专项资金计划,并按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拨付资金。
   四、受理时间
  企业网上申请兑现受理时间截至2017年2月16日,并请各区县科技主管部门于2017年2月28日前,将《科技创新券兑现申请表》纸质材料统一报送至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联系人: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 向彦任67513887
  市科委创新办沈着 67511393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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