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方案(2)
4.鼓励和支持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OTC科技创新板、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和上市,并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五、工作保障 (一)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现代农业、新兴制造业、新兴服务业、文
4.鼓励和支持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在OTC科技创新板、新三板、创业板、中小板、主板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挂牌和上市,并按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五、工作保障
(一)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现代农业、新兴制造业、新兴服务业、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及新型研发机构的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全市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工作。
(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及其他各类科技园区管理机构可制定适合本区域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计划,并出台具体措施予以落实。
(三)市级相关部门按照本计划内容予以协调分工,做好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培育工作。
(四)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和全市科技企业数据运营单位制定操作方案,确保工作落实。
(五)市科技主管部门会同市财政局修订完善《重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牛羚企业、瞪羚企业比照相关标准申领兑现创新券。
(六)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修订完善专利资助政策,对发明专利授权予以加倍资助。
(七)市科技主管部门每年发布区域高成长性科技企业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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