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对重庆永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开展检查的通知
(渝财监督〔2020〕13号 2020年8月7日)
重庆永信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决定派检查组自2020年 月 日开始,对你公司2019年度至2020年6月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检查资产评估机构财政报备情况、执业质量、内部管理和持续满足设立条件情况、财务会计核算情况等。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机构和人员是否在评估过程中勤勉尽责,是否履行了适当的评估程序,是否采取了有效的评估方法,评估结论是否恰当,工作底稿是否能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是否存在虚假报告和重大遗漏报告、挂名签字、兼职执业等行为。在检查实施过程中,必要时将追溯检查以前年度、延伸检查相关单位。
二、检查要求
检查组通过资产评估机构自查、检查组对资产评估报告抽样检查的方式,对你公司开展检查。
(一)自查工作要求
你公司应在检查组进入检查前认真完成自查工作,并填报和提供下列自查材料:
1.资产评估业务清单,填列2019年度至2020年度6月出具的所有业务报告;
2.资产评估机构自查报告。
(二)现场检查要求
在检查实施过程中,确定一名工作人员做好检查组现场检查期间的协调联络工作,并提供有关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纪律要求
检查组严格执行《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检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检查纪律、廉洁纪律,做到履职尽职。
检查组组长:李颖[重庆市行政执法证编号:000030046]
检查组成员:
李静渝[重庆市行政执法证编号:000030050]
杜世风[重庆市行政执法证编号:000030071]
钟 丹[重庆市行政执法证编号:000030086]
另聘请相关专家参与检查。
联系电话:(023)67575502
附件: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
重庆市财政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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