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申报工作
重庆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19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本专项资
重庆科技局关于开展2019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安排,启动2019年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本专项资助对象为全职在渝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在渝院士”),申报对象为在渝院士所在单位或与在渝院士开展合作的市内企事业单位。
在渝院士牵头领衔的科研项目,分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两个类别:
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类项目,重点瞄准世界科技前沿,聚焦全市产业发展的基础前沿关键问题和优势学科发展方向,支持在渝院士及团队开展原始创新,着力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培养创新人才和团队,增强源头创新能力。
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项目,重点突出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聚焦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以及生态环保、人口健康、交通城建、公共安全、农业农村等重点民生领域,支持开展具有全局性影响、带动性强的共性关键技术、产品和标准的研发。
二、申报渠道及名额
在渝院士依托所在单位或与之开展合作的市内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每位在渝院士限定申报1个。
三、遴选程序
(一)定向申报。在渝院士及相关单位按照要求进行申报推荐。
(二)资格审查。申报单位对项目进行初审、报送;市科技局按照申报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项目进入评审程序。
(三)专家评议。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相关领域知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综合评议,提出立项建议名单。
(四)办公会审议。根据专家评议意见,由市科技局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支持项目名单。
(五)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专项支持计划。
四、支持强度
对每个立项的在渝院士牵头科技创新引导项目,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项目经费资助,项目经费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渝委办发〔2017〕31号)相关规定管理。项目立项后,将统一签订任务书进行后期跟踪管理,原则上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类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项目的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项目任务结束后,统一交由第三方机构进行结题验收。
五、申报要求
(一)牵头院士原则上应为项目负责人,院士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的,可指定他人担任项目负责人,但院士本人必须为项目参与人,院士本人需在申报书上签字确认。
(二)通过“重庆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为http://www.csti.cn/govwebnew/index.htm)实行网上申报。申报单位按照网上申报系统提示如实填报申报书,网上提交前请务必进行预览确认,一旦提交至市科技局,将不予修改、退回。
网上申报流程如下:1.以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科研项目子系统;2.点击“新项目申报”,计划类别选择“院士专项”,项目类别选择“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类”或“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3.填写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4.单位审核通过后提交至市科技局。
(三)网上申报时间为2019年9月24日 9:00至10月24日17:00。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限要求,按时申报。
(四)申报书纸质件必须从申报系统在线打印,只有带条形码的申请书纸质件有效。对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五)申报书纸质件请于2019年10月25日前一式一份送至重庆生产力促进中心项目服务中心(不受理寄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六、咨询电话
(一)业务咨询:市科技局基础研究处:陈恒67605997;张家伟 67513680;
(二)项目服务中心:张蕾 67512626,67165269;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溉大道2号生产力大厦一楼大厅;
(三)申报系统网络技术支持:谢红亚 67511205;
(四)监督与投诉:市纪委监委驻市科技局纪检监察组:赵小平 67513692。
附件 在渝院士牵头的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申报书(基础研究与前沿探索类)
- 在渝院士牵头的科技创新引导专项申报书(技术创新与应用发展类)
重庆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17日
(责任编辑: 重庆会计网cqkjw.or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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