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征求《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财政局、市级各部门: 为规范会计人员范围及其应具备的专业能力,加强会计人员管理,根据《会计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财政部办公厅研究起草了《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18年9月10日前将书面意见(纸质或电子)反馈重庆市财政局。 联系人:重庆市财政局会计处 廖全鑫 联系电话:023-67575526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西路1号 邮编:401121 电子邮箱:ccjkw@sohu.com
附件:1.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载附件 2.关于《会计人员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下载附件
重庆市财政局 2018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