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重庆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方式的通知
渝公积金发〔2017〕172号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及职工:
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以下简称联名卡)办理流程,简化办理要件,提升办件效率,保障联名卡关联信息准确性和上卡资金安全,我中心将于2017年9月25日起调整联名卡办理方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宽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条件
(一)职工可使用本人已有银行卡办理关联手续,也可申请新办银行卡办理关联手续,新办银行卡的按照发卡银行相关规定办理。
(二)职工申请关联的银行卡可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银行发放的本地卡或异地卡,但须为一类借记卡;远郊区县缴存职工应在当地联名卡发卡银行范围内选择任意一家银行的银行卡作为联名卡。
二、简化联名卡关联手续
(一)职工已经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尚未关联银行卡的,可由单位或职工本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直接向分中心、主城区银行缴存网点申请办理关联手续。
(二)单位为职工新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应同步办理联名卡关联手续,由单位提供《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向分中心、主城区银行缴存网点申请办理。
三、优化联名卡信息修改流程
职工因联名卡损毁、遗失等原因须修改联名卡信息的,职工补卡后,由单位或职工本人填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信息修改申请表》,直接向分中心、办事处申请办理联名卡信息修改手续,无须发卡银行在《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信息修改申请表》上加盖印章。
四、其他事项
为做好联名卡办理方式调整工作,2017年9月18日起,联名卡发卡银行将暂停受理缴存单位办卡申请;2017年9月25日起,单位及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及联名卡关联、信息变更等手续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关联申请表》
2.《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信息修改申请表》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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