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会计信息采集入口:http://www.cqczkj.gov.cn:6003/ACM/acmpersonlogin.jsp 重庆市会计人员信息采集须知 为了帮助会计人员准确完成信息采集和换证事宜,请务必仔细阅读下文。 一、《重庆市会计人员基本信息采集表》和《重庆市会计人员奖励和处罚信息表》填报注意事项 凡是标志有“*”标签的项目内容为必填项 1、【人员基本信息】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此项内容为系统默认,勿需填写,且不能进行修改。 姓名:此项内容为系统默认,勿需填写,会计人员不能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公安机关证明由初审机构现场修改。 照片:请上传近期一寸免冠登记照或护照彩照,照片容量大小不能大于20KB(千字节)。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统一为二代身份证18位新身份证号码;若二代身份证号码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的不一致,符合国家正常标准由15位升为18位的, 可自行升级修改为18位新身份证;其他需更改身份证号的,则需要提供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相关证明。 2、【学历】请如实填写个人教育情况。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学历教育信息为必填项,请分别填写目前已取得最高学历。 3、【专业技术资格】若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类型请选择“无”;专业技术资格级别请选择“无级别”,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方式、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号或批文号、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时间,勿需填写。若取得了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请务必填写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相关内容; 若未取得会计类专业技术资格而又取得其他类专业技术资格的,可选择经济类、审计类、统计类或其他类型。 会计行政职务: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总会计师。请单位出具聘任证明(或聘任证书)。 4、【发证机关】首次从业资格证发证机关、从业资格证发证日期、从业资格证注册时间、从业资格证管理机关、现所在地行政区划: 此五项内容为系统默认导入,勿需填写,且不能进行修改。 市级主管单位:如从业资格证管理机关为“重庆市财政局”,请选择“市级主管单位”,若列表中无所属市级单位,请选择其他; 如从业资格证管理机关非重庆市财政局,系统默认选择无,此项勿需填写。 5、【珠算等级】如未取得请选择“无级别”,珠算证号勿需填写。 6、【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在校学生、待业人员,可填写个人电话(手机)、电子邮箱、邮政编码、是否在岗,其他项勿需填写。 有工作单位的,请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待业人员,请加盖街道办事处公章;在校学生,请加盖所在学校公章。 个人电话(手机)、工作单位电话,可填手机号码或固定电话。固定电话格式:区号+电话号码,如:02320000000。 7、【其他】若为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端人才,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请选择否。 8、【奖励信息】请如实填写奖励信息,奖励级别只包含中央(部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地区(市县) 级,并提供相关的证书原件及复印 件。若无,此栏信息无需填写。 二、证书换发 市财政局、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对查看审核状态为“复核通过”、且已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从业人员换发新证。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会计 从业人员需完成继续教育后才能换发新证。 对市级主管部门未设换证权限,统一由重庆市财政局换证。 领取新证时间:自换发领取从业证书公告为准。 领取新证地点: (1)在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初审的会计从业人员,查询审核状态为“复核通过”后,可凭旧从业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区县(自治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领取新证。 (2)在市级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的会计从业人员,查询审核状态为“复核通过”后,由市级主管部门到重庆市财政局统一领取新证后,到市级主管 (3)直接在重庆市财政局审核的会计从业人员,查询审核状态为“复核通过”后,可凭旧从业资格证书和二代身份证原件,到重庆市财政局领取 新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