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方案
重庆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方案 重庆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关于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创造新
重庆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方案
重庆市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企业实施方案
(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四届九次全会关于推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企业成为创造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培育新业态和提供新供给的生力军,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着眼于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和加快新旧动能接续转换,把握未来科技发展走向和产业变革趋势,聚焦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方案协同、落实协同与效果协同”的改革要求,整合创新资源,推进协同创新,以高新企业为核心、高新园区为依托、高新产品为关键、高新技术为支撑,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培育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引领支撑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转型。
到2020年,全市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000家以上;重点依托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产业技术创新重大主题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支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10000个以上;统筹布局市级以上高新技术园区20家左右,成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的主要载体;实现高新技术企业产值13000亿元以上,占工业总产值比例达到30%。
二、重点任务
(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企业
1.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行动。大力开展高新技术创新创业活动,采取创业辅导、项目支持、创投引导等方式,积极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基地建设,加大孵化培育力度,推动人才向企业集聚、服务向企业集结、政策向企业集成,培育发展一批前景好、成长性强的科技型企业。对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开展重点指导与帮扶,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苗子。引导传统企业建立研发机构,增加研发投入,完善创新体系,推动企业向高新技术企业转型。(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中小企业局)
2.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引凤”行动。立足我市“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结点的战略定位,结合产业结构布局需求,完善高新技术产业链条,依托各类科技园区,特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引进一批在行业内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企业,打造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实现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制定高新技术企业招商工作方案,增加引进企业科技评价指标,提高引进企业的技术门槛。(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
3.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壮大”行动。推动实施企业研发投入与新产品开发倍增计划、巴渝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计划等专项计划,全面落实相关支持政策,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跨界融合与联合并购,打造形成一批“有块头、有品牌、有后劲”的高新技术企业集群。按照“技术+资本”协同发展理念,通过“政府扶持+市场驱动+金融支撑”,构建有利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产业生态环境,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培育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中小企业局)
(二)统筹布局科技创新园区
4. 合理布局科技创新园区。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定位,根据区域高新技术产业特点,合理布局建设科技创新园区。结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以及节约集约用地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科技园区、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园区建设,形成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的双重示范,打造一批更多依靠创新驱动、更多发挥先发优势的引领发展型园区。(牵头单位: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
5. 探索科技创新园区运营新模式。分析诊断各科技创新园区发展情况,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要求,指导园区制订创新发展规划,鼓励园区探索建立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规律的新体制新机制,逐步形成集开发、管理、服务、运营于一体的园区运营模式。(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国土房管局、市规划局)
6. 提升科技创新园区服务能力。坚持“产业生态”理念,着眼加快高新技术企业集群发展,按照“高新产业主导、无极化配套、产学研协同、多链条融合与复合模式运营”五项要求,结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需求,提升园区的研究开发、技术转移、检验检测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能力,实现园区与企业、生产与生活、制造与服务的双向驱动和协同发展。(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质监局、市知识产权局)
(三)整合集聚科技创新平台
7. 完善科技研发平台布局。瞄准科技发展前沿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科技需求,培育发展一批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培育引进一批新型研发机构特别是新型高端研发机构,整合升级各类市级研发平台,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创建国家级研发平台,增强高新技术供给。(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
8. 提升转移孵化平台效能。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加快建设重庆科技要素交易中心,加速科技要素向高新技术企业集聚。加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推动国内外技术转移机构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研发设计、检验检测、小中试生产等专业化服务。建设完善“众创空间(苗圃)+孵化器+加速器”企业孵化平台,打造高新技术企业全链条孵化培育体系。(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质监局)
9. 优化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需求,着力打造资源共享、专利导航、科技金融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利用“互联网+”手段,升级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集聚全市各类创新资源,为企业提供科技资源共享与交易、大数据分析与应用等创新服务。集聚知识产权、金融、法律等服务资源,优化完善企业自主创新专利导航平台,为企业提供专利、商务和托管服务。整合银行、担保、创投、保险、法律、财务等服务资源,建设完善科技金融公共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创业指导、融资调查、上市辅导等定制化服务。(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
(四)优化实施产业技术政策
10. 加大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把握全球科技革命走向与产业变革趋势,开展技术预测研究,编制各领域高新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发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用,围绕产业链组建协同研发团队,集中力量解决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难题。聚焦先进制造、信息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领域,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牵头实施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市级重大主题专项和重点研发项目,突破产业共性关键技术。(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国资委、市中小企业局)
11. 推动高新产品引进开发。支持企业瞄准产业前沿与市场需求,强化重大高新技术产品引进开发,提升关键原材料和核心零部件的设计、制造水平。落实重大新产品研发成本补助等优惠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带动性强的重大新产品并产业化。优先将高新技术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优先采购,扩大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影响力,提升品牌知名度。(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
12. 加快高新技术成果转化。落实好初始权益分配、技术类无形资产管理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政策,加速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世界500强企业先进技术成果来渝进行中试和产业化,完善产品线,降低对外技术依存度。深入推进军民融合创新,推动各大军工集团落户,带动一批配套产业发展,在“军转民”和“民参军”的过程中转移转化一批高新技术成果。(牵头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
(五)强化科技金融支撑
13. 完善股权投资体系。健全完善以种子引导基金、天使引导基金、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为主的科技股权投资体系,实现种子投资引导基金区县全覆盖和新兴产业领域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全跟踪。创新种子基金投资管理方式,强化公益性股权投资功能,积极探索以知识价值为核心的投资方式。按照政府引导、专业管理、市场运作的原则,引导区县及各类社会资本共同组建创投基金。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支持,新设立一批创投基金。(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
14. 完善债权融资体系。积极推进知识价值信用贷款改革试点,在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高新区扩大试点范围。建立科技企业贷款融资大数据系统,完善知识价值信用评价体系,打通科技企业轻资产债权融资的通道。完善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防控与补偿机制,激励银行为科技企业提供信用贷款融资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发符合创新特点的科技保险、科技信贷、科技信托等科技金融产品。开展科技金融先行试点,支持商业银行在自创区、高新区设立科技支行或专营机构,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性金融服务。(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重庆银监局、市金融办、市知识产权局)
15. 完善众筹募资体系。强化金融对创新的支撑功能,构建众筹募资体系,搭建促进企业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的众筹募资平台,支持科技企业和科技项目开展众包众筹,促进科技型企业成长壮大。完善科技创新板运行机制,健全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功能,支持重庆股份转让中心为挂牌企业提供挂牌展示、融资路演和资本对接服务。鼓励高新技术企业、高成长性科技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知识产权局)
(六)加强科技人才保障
16. 加大高新技术人才引进培育力度。依托全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引导和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与海内外名校名院名企开展战略合作,引进一批符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及团队。依托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建设,给予启动建设、运营管理、研发绩效“全链条”政策支持,着力引进国内外科技领军人才、高级研发人才和创新团队。围绕技术、资金、产业核心要素,创新扶持政策、实施分类激励,重点推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投、科技创业“三百”科技领军人才培育计划和“五大功能区域”创新创业团队培育计划。(牵头单位: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商务委)
17. 加强高新技术人才协同创新保障。实施高新技术实用新型人才在线协同创新计划,借助科技服务云平台建设契机,开发设计科技人才板块,完善服务功能,创新商业模式,实现撮合、交易等高端增值服务功能,逐步建成“互联网+”科技人才信息化服务平台,实现高新技术人才资源的查询检索、信息统计、线上展示和在线交流等在线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市科委,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
18. 优化高新技术人才服务环境。建立重庆市引进人才“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依法依规为引进人才提供创业服务、居留签证、落户、配偶子女就业、医疗服务、子女入学(托)等相关事宜代办协调服务。进一步完善高新技术人才激励政策与生活待遇配套等服务措施,加快构建高新技术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为高新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提供环境保障。(牵头单位:市科委、市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
三、保障措施
19. 加强工作指导。实施企业协同创新火炬手和创业辅导师计划,指导企业建立规范科技研发体系,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积极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加强区县、园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辅导,实现区县、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培训全覆盖。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年度培育计划,明确分管领导、联络员及其工作职责。进一步发展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财务审计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能力。
20. 注重协同联动。依托全市创新驱动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跟踪督导。建立企业技术创新沟通交流机制,设立以企业家、学术技术带头人为主体的全市技术创新战略咨询委员会,推动企业参与技术创新规划、计划、政策的制定和决策。推动市级相关部门、区县和园区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纳入重点工作,采取财税、土地、产业、招商引资等综合施策,协同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
21. 实施统计监测。加强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监测、统计工作,建立完善高新技术企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重点突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等指标,纳入全市科技统计范畴,编制发布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年报。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分类考评制度,对区县重点考核高新企业培育数量、高新园区建设和高新产值增长等指标,对园区重点考核高新企业引进、高新产业集聚、研发平台与服务平台建设等指标。开展全市百强高新技术企业、市级优秀高新产业园区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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