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6重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6重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21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重庆市正高级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6重庆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通知
根据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渝职改办[2011]216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重庆市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31号),为构建公平、公正的人才评价机制,选拔优秀会计人才,现对我市2016年度正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答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日期:2016年12月17日(上午8:30开始)
二、答辩地点:重庆市财政局1楼104会议室
三、答辩时间、内容:自述4分钟(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论文简况)、回答统一的题目 8分钟(题目由评委会于答辩当日即时拟定)、回答评委提问4-8分钟,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
四、有关要求
1、请持身份证于当日上午8:00前到达重庆市财政局1楼106会议室,抽取答辩顺序号后就地等候,并将手机置于关闭状态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
2、请答辩时穿着正装、讲普通话,并不得携带任何纸质、电子资料。答辩结束后迅速离开现场,不得与等候答辩的其他人交流。
2016年12月6日
(责任编辑: 重庆会计网cqkjw.org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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